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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禁毒科普】漂洋过海“蓝精灵”?一网打尽!

  • 录入时间:2024-07-19 16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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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宁波邮局海关关员在对一件申报为保健品的进境邮包查验时,发现邮包内置的保健品封装异常。经进一步开拆检查后发现,相关瓶装保健品中除了正常的白色保健品颗粒,另有夹藏蓝色药片氟硝西泮200粒。

氟硝西泮又被称作蓝精灵,属于新型毒品一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》,鸦片、吗啡、海洛因、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、精神药品为禁止进出境物品。

“蓝精灵”的主要成分为氟硝西泮,是一种医用精神镇定药物,其作为快速安眠药在日本等国相对容易买到,有人便通过代购的形式,将其带到国内加价倒卖。但长期滥用该药品,会导致精神错乱,严重的甚至抽搐、休克、脑卒中死亡等。

在我国,氟硝西泮已被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进行管理,属于毒品范畴,严禁私自买卖,未经批准从境外购买蓝精灵并邮递至国内出售的行为涉嫌走私、贩卖毒品犯罪。

 

蓝精灵是什么?

氟硝西泮是一种医用精神镇定药物,含在口中时舌头就会变蓝,泡在酒水或饮料里会泛起蓝色,因此被称为蓝精灵

氟硝西泮微溶于水,易溶于酒精,服用后不仅会在短时间内快速进入睡眠状态,也会在药效消失前干扰人的记忆力,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丧失行动能力。

事实上,蓝精灵包含很多品种,其他有相同作用的此类合成药物或物质,也叫蓝精灵,它们都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。

 

服用后有何后果?

服用这种药物后,人体会产生顺行性遗忘症,也就是失去了对近期发生事情的记忆力。当其和酒精混合使用时,会使人神经兴奋,产生幻觉,并像吸食冰毒等毒品一样,容易使人上瘾并产生强烈的依赖性。

因此,正是利用“蓝精灵”会产生“顺行性遗忘症”这一特性,犯罪分子常常将它当作“蒙汗药”,来达到性侵犯罪的目的。

 

第三代毒品危害远超第一代

新精神活性物质也被称为第三代毒品,主要以中枢兴奋和致幻作用为主,滥用后急性中毒情况下主要表现为发生不可控制的兴奋、易激惹、冲动、性乱行为,并由此导致性病、艾滋病、肝炎等传染性疾病的感染传播。

少量吸食新精神活性物质,人会出现心动加速、血压升高、肝肾功能衰竭等急性中毒症状。大量吸食后会引起偏执、焦虑、恐慌、被害妄想症等反应,严重的会精神错乱,甚至抽搐、休克、脑中风死亡,危害是第一代毒品的数倍。

 

新型毒品潜入日常生活

新型毒品形式多样,除了“蓝精灵”,不法分子还给他们起了不少“好听”的名字——神仙水”“咔哇潮饮”“彩虹烟”“奶茶等等,伪装成零食、饮料、香料、香烟等形态,潜伏在日常生活中,尤其是夜店、KTV等娱乐场所。

由于具有新奇的形式和更强的伪装性,使得许多青少年出于好奇,或是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开始接触这种毒品,从而进一步染上毒瘾。

那么,面对花样百出的新型毒品,青少年该如何防范,家长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毒品侵害呢?务必做到以下几点——

 

 

新型毒品是披着羊皮的狼

我们一定要练就识毒的火眼金睛

少去人员复杂的娱乐场所

遇到可疑的人和物

不但要坚决拒绝

还要反手一个110

以绝毒品后患!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来源:福建禁毒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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